据河北新闻网消息:网友诉求:
定州居民燃气表超过使用年限更换 需交安装费吗?
我是定州市居民。近日,我家的天然气表报警,天然气不能使用,随后拨打富源天然气公司的抢修电话,该公司的值班服务人员让我购买并自行更换专用电池(电池30元/节),更换电池后仍不能使用,维修人员赶到现场查验后,说天然气表因超过使用年限(2008年入住使用已超过10年)已坏需要更换新表,并让我支付安装费180元,否则不给更换新表,被迫无奈,我只得支付安装费。
依据《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燃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,由管道燃气经营者负责更换,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。
根据国家政策,要求富源天然气公司退回安装费。
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:
收到用户反映"天然气表因超过使用年限,更换新表需支付安装费180元的投诉后,我局公用事业科联系天然气公司进行了核实了解。天然气公司是依据《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"燃气计量装置使用到规定年限后,由管道燃气经营者负责更换,所需费用计入企业成本。"以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«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和燃气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»"四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。...要求燃气公司强制使用物联表,提高科学化、信息化水平"之规定,天然气公司按照规定使用物联表,且未收取物联表成本费用,仅根据人工成本收取180元上门、拆卸、安装、老旧管件更换及后台支持等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