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接
定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通知,根据定州市物价局《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》(定政价字[2018]19号)关于居民气价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,经测算并报请市政府批准,决定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。
我公司参照《定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》(定发改价格[2021]278号)第二章第二节“在我市辖区内经营且未制定正式价格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,暂时按照本文件规定的价格执行”的要求,现将我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公示如下: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.87元/立方米。
本次调价自2021年7月24日0点起执行。